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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正式施行

时间:2022年07月11日 来源:本站原创

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

《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了。

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,旨在引导公民树立文明观念,促进文明行为,提升社会文明水平。
  当前,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,迫切需要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地方性法规,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,引导和规范公民文明行为。《条例》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音扰民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、不文明养犬等不文明现象进行了规范制约,符合创文、创卫的要求。因而,《条例》的施行,将进一步推进创文、创卫工作,提升城市幸福指数,具有重大现实意义,也切合现实需要。

作为市民,应当遵守哪些文明行为基本规范?实施不文明行为,将承担哪些后果?从即日起,我们将为大家进行宣传。

 

基本规范之一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维护公共秩序

《条例》规定: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,遵守下列行为规范:

(一)在公共场所言行举止文明,不大声喧哗,不说粗话脏话;

(二)等候服务时自觉依次排队,上下楼梯靠右通行,乘坐电梯先下后上;

(三)爱护公共绿地和其他景观设施,依照有关提示和引导观看观赏;

(四)合理有序使用公共座位,不抢占、霸占座位;

(五)开展广场舞、打陀螺、甩鞭子等娱乐、健身等活动,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、时段、音量等规定,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噪声污染;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。每日22时至次日7时之间,禁止开展有噪声污染的娱乐、健身等活动;

(六)遇到突发事件时,服从现场指挥,配合应急处置,有序疏散;

(七)其他维护公共秩序的文明行为规范。

不文明行为会承担哪些后果?

《条例》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,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、健身等活动,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、时段、音量等规定,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,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,由公共场所管理者予以劝阻、制止;不听劝阻的,由公安机关说服教育,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给予警告,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,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违反《条例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,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,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反的,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幅度范围内从重处罚。

违反《条例》规定,应当罚款的,行为人可以向相关执法部门申请参加社会服务。违法行为人完成相应的社会服务,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,可以依法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罚款。

 

 

 

注:此文内容摘选自随州文明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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